為什麼突然想寫這一篇
其實之前[Natasha]曾經寫過同樣的標題捏
......


不知道大家對於[歡喜做,甘願受]是怎麼解讀的
如果照字面的意思去翻譯
就是:自己高興去做的事情後果就要自己甘願概括承受
大概就是這樣。

但是我有自己的解讀
我所認為的[歡喜做]-
就是不高興的時候就不要做
因為那會做得心不甘情不願
暫時放下
等心情好了,願意做的時候,再去做
這時候不管結果是好是壞
我想做的人都會甘願接受!
這是『因果關係』
『因』歡喜做,所以甘願受『果』!
而不是不歡喜做,然後心不甘情不願的接受結果......

很多人會因為[不高興]卻又[不得不]去做某些事
然後就心情不好
有人會套用[歡喜做就要甘願受]這句話來勸他
但是
做的人出發點本來就不是歡喜高興的心情
這就違反了歡喜做
既然不是歡喜做
當然也無法
甘願受啦!
這樣的情形就是誤用了歡喜做甘願受這句話了。


以前
我會跟翁先生計較做家事
明明是兩人共用的空間
為什麼都是我在打掃
我才不吃那一套[男主外女主內]
那是瞎咪鬼理論阿~~?



當下我會勉強自己去做
然後就會搞得自己心情不好
當然
也不會給翁先生好臉色看

後來
我換一個想法
不想做的時候就不要做
我不想勉強自己用不高興的心情去做
(當然翁先生不想做我也不會勉強他)
等心情好了想做的時候再做
那時候就不會有[想計較]的念頭
在這樣的前提下
當然也不會去計較結果啦!
我不想用這雞毛蒜皮的事來吵架
吵架總是沒好話對吧!
所以我就改變自己的心情囉!
[再次證明我真是個賢妻,是吧!哈哈哈~~~]


以上只是我ㄉ一點個人意見啦
跟大家分享
如果有人不贊同也沒關係
繼續自己的想法也可以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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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ne10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